常州野鸟会
转发: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(2023年第17号)(发布调整后的三有名录)
2025-5-12 网站小编


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


2023年第17号






按照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,我局制定了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,经征求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科学技术、生态环境、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,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,现予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
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,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;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,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。



特此公告。





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





2023年6月26日






附:《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三有动物名录.pdf




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forestry.gov.cn/c/www/gsgg/509640.j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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